本帖最后由 蘇蘇 于 2019-6-10 14:45 编辑 2019年6月10日(维权结束)最近一直忙,也没有时间上来更新,今天抽点时间说跟大家汇报一下最终的结果。
在我向总局申请调解后,南航跟我联系了一次,总之就是什么都不同意,然后劝我退票,我要求南航关闭我的调解申请,说明拒绝总局调解,南航客服告诉我,她们会按照总局要求的时间进行,拒绝现在关闭调解。
所以我给12326打电话,客服告诉我,按照规定,调解的期限是60天。所以南航的策略就是拖,拖到消费者受不了自动放弃。
我也不打算再跟南航讨论下去了,我给南航打了一个电话,提了新的方案,一是我老公晚出发一天,由于南航没有合适的航班,改成国航或者澳航直飞悉尼,二是剩余的5人接受回程延期一天的航班,南航按规定提供住宿和餐饮。毫无意外的,南航依旧拒绝我的方案。
于是,我和老公再次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在线投诉平台”发了两个投诉,我们也不想再与南航协商什么方案,就要求,1、针对我们前面的投诉,南航明确未与消费者达成一致,2、针对我们曾经提出的澳航中转悉尼的方案,要求南航给出明确的答复,是否满足总局和南航的相关要求,3、在我们拒绝南航中转方案的情况下,南航不提供住宿和餐饮的理由是什么。要求书面答复。
然后,我针对南航不提供合理中转方案;在消费者拒绝中转方案,南航不提供住宿和餐饮;在消费者发起投诉后,南航不遵守《公共航空运输服务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提供实质答复,同时给中南局发了投诉信。
3天后,南航先跟我老公联系,沟通了一下,同意给我老公更改晚一天出发直飞悉尼的航班,国航或者澳航都可以,同时希望我们放弃其他的诉求。我们同意了,选了国航的航班。
第二天,我看到南航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在线投诉平台”上关闭了我们新提的两个投诉。
历时一个月,终于结束。
结果我们还是满意的,我从始至终就不愿意中转2程回京,一是父母太辛苦,二是澳航衔接南航,万一中间有点什么变故,扯皮太麻烦。老公晚走一天的直航,也只是比我们晚到大半天而已,对我们的行程没有影响。老公晚走一天,又改成直航,由于临近国庆节,算是我们占了便宜,所以其他人不再要求南航提供餐饮和住宿。
我不知道最终能够与南航达成和解,是因为我始终要求南航给书面答复,南航不愿意给我留下书面证据;还是我向中南局投诉起了效果;亦或是南航在与我沟通数次,拖了这么久,见我依旧不放弃,南航也觉得疲惫了。
经过这一次的事情,可以明确的是
1、“中国民用航空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在线投诉平台”上申请调解没有什么用,投诉比较有效率。一旦投诉,南航3个工作日内会跟你联系。
2、 从始至终,南航找了各种理由拒绝我,但无论我怎么要求,南航都不同意给我书面的答复,也不愿意回复在总局的投诉平台上。
我想拒绝给我合理的中转方案、拒绝提供餐饮和住宿,无论什么理由都和总局文件、南航公开的宣传有背,所以不能给我留下证据。
3、给中南局发投诉信是否有用,未知。
因为也没有人跟我核实,再说中南局也不管投诉处理的事情。我也是不再想跟南航纠缠下去,觉得南航一副爱谁谁的样子很生气,我也是就南航在处理此次事件中违反相关规章的行为进行的情况说明,本来也就没有什么诉求。
4、发生非自愿变更的时候,提供签转或者提供住宿餐饮是必须的。无论客服用什么理由拒绝你,都是违反航空公司的公开宣传的,也违反《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和《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但是如果像我一样遇到航空公司提供不满意的签转方案,真的只能谈判,那就只能看个人水平了。我看到留言里,有网友说换机型,南航把明珠经济舱给改成了经济舱,而他最后争取到了5张国际机票升到公务舱,真是十分佩服。
综上,对于像我这样谈判水平不行的人,
最简单、最经济的方法就是“中国民用航空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在线投诉平台”上投诉,投诉的依据和诉求一定要明确,投诉后,南航3个工作日就会跟你联系,并需要在投诉平台上明示。航空公司肯定会避重就轻,绕开你的投诉内容,比如南航给我的答复,完全看不出我们是否达成和解,完全不回复我的投诉内容。接着投诉就行了,并说明没有与航空公司达成和解,要求必须按《公共航空运输服务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给予实质回复。当然有着强大的谈判能力的人跟客服谈判就行了,不需要这么麻烦,因为最终的处理权限还是航空公司客服。
好了,此事终于结束,也谢谢论坛里的朋友给予的支持,希望今后大家再遇到这样事情也能够顺利解决。

2019年5月22日
好几天没上飞客了,今天上来,但是却发现题目给改成了已解决,我明明就说了有结果了会告诉大家,不会隐藏的,本意也是希望通过合法渠道维权,能够给大家一点启示,明明没有解决,谁将标题给我改成了已解决?
请飞客小编不要将我的标题更改,真正结束了,我会自己更改的,谢谢!
最新进展在我向总局投诉后,南航与我联系了一次(沟通情况见下文第四次沟通),沟通破裂。
根据民航总局制定的
《公共航空运输服务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被投诉企业收到投诉后,应当在10日内向消费者做出实质性回复;港澳台地区航空运输企业和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在20日内向消费者做出实质性回复。 对于投诉内容无需承担责任的,被投诉企业应当在回复消费者时说明详细情况和无责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消费者在同一投诉中提出多项诉求的,被投诉企业应当逐一回复处理情况。第十八条 被投诉企业应当在回复消费者的同时,将投诉的调查结果及处理情况书面报告投诉受理机构。书面报告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投诉事由及诉求; (二)确定的基本事实与证据; (三)调查结果、企业责任以及是否与消费者达成和解。按规定南航需给总局书面答复,我等待南航给总局答复。
可是,我却低估了南航无赖的水平。以下是南航给总局的答复截图